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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2008-12-14 11:29  
教学秘书在系主管教学的系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系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教务办的指导。是各种教学管理信息上传下达的桥梁,是联系学校、教务办与各系部的纽带,是系教学主任的得力助手。教学秘书必须全力维护学校教学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教学基本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记录教学运行、学生学籍状况、教师教学状况的原始材料,未经学校领导授权,教学秘书不得随意更改。
为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明确教学秘书的职责范围,规范教学秘书的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教学秘书的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教学秘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常规教学与考务管理工作
1.根据教学计划,编制本系部学年学期教学任务(含各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本系各专业教学进程表,按照教务办的要求编排本系课表,并将其发至有关学生班级。
2.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向本系部各位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并按学期编制本系部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汇总表交教务办。
3.负责发放教师调、代课审批表;负责向系部任课教师发放下学期课程表,随课程表一起发给任课教师学生名单、学生成绩登记表、教学日历以及校历等。
4.协助教务办与院系检查落实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负责院系部教学检查资料的汇总、上报;
5.根据教务办下达的选课的开课计划,由学生自行选课。做好学生选修课成绩的整理与登录工作。
6.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本系申请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经系主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报教务办。及时登录辅修本专业学生的各科课程,并将成绩汇总后交学生主修专业所在系。审核毕业班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将成绩合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办。
7.根据教学计划编制本系各专业各学期的考试、考查科目汇总表交教务办考务管理。根据教务办有关考试安排做好本系部教师的出卷等各项工作并上交教务办。按要求编制本系学生的考试日程,协助系部主任作好监考教师的安排和其它考务工作。
8.考试结束后,督促各任课教师按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及时将学生考卷归档管理;将学生考试成绩及时送至学生所在系或通知到本系各班主任。负责接收、汇总任课教师的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学生成绩单与成绩分析报告并上报教务办,受理学生复查试卷的申请。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上一学期各科学生成绩以班级为单位交教务办,并同时上交需补考和重修的学生名单和科目汇总情况。
9.协助教务办做好每学期的补考和毕业生毕业前重修课程集中考试的组考工作。补考或重修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学生的各科成绩(含补考和和重修成绩)输入学生成绩计算机管理系统。
10.做好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其它考试的报名、收费、准考证及过级证书的发放工作。
11.协助教务办与院系领导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的相关活动整理教研活动、教研会议的有关记录;负责建立、完善教师个人教学档案,收集、汇总、保存教学日志与教改项目资料;
12.协助教务办与院系领导做好校内外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根据教学计划,掌握各专业每学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表格的领取、发收,并将各种报告、论文等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归档,同时将汇总数据上报教务办。
二、学生学籍、学位与教材管理工作
1. 严格审查并建立新生学籍档案。
2. 协助办理学生休学(停学)、复学、转学、留级(重读)、试读、退学等申请。根据学校审批结论或教务办关于学生的异动通知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3. 随时掌握本系各专业班级学生人数及异动情况。每学期开学办理完本系学生注册手续后,按教务办的要求做好毕业生电子注册所需各种信息登录的工作,及时将注册情况汇总报教务办。
4.每学期汇总和统计学生各门课程考试(核)成绩,并将统计结果报告系主任和教务办;及时整理好学生成绩归档。
5.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前的成绩整理工作,提出符合毕业(结业)和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名单,经系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办。
6.打印毕业班学生的成绩(一份送教务办归档,一份交学工办进入学生个人档案);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出示就业所需的成绩单。
7.协助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预审与上报工作,负责毕业生成绩单的及时发放;协助完成毕业生照相、毕业(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8.学生毕业后及时将学生的各类学籍材料和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整理归档。
9.及时完成各学期《教材征订单》的信息汇总工作,协助教务办做好因学籍变动所需教材的补订工作。
三、其他工作
1. 协助教务办与院系领导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
2.做好教学管理中统计报表、基本数据的整理工作,收发教学管理文件并做好文件、资料及原始数据的归档、保存工作,做到登记清楚、查用方便、完整无缺。
3.配合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做好教学督导工作并做好本系部的教学督导工作。
4.做好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将收集的教学信息及时向院系部领导及教务处反馈;与教务办和其它系部之间保持良好的联系,及时反映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教学事故、教师与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或要求。
5. 负责每学期结束前核算本系部的交叉课工作量,配合教务办完成同行评价、学生评教、讲课大赛等教学质量管理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教学质量信息;负责系部新学期教学校历的领取、分发与保存。
6.完成系部领导或教务办布置的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四、教学秘书的工作考核
1.教学秘书的工作由其所在系部和教务办共同进行考核,其中系部意见占50%,教务办意见占50%。
2.在教学秘书的年度考核表中,除由系部填写考核意见外,教务办也要写出考核意见。对工作成绩突出(年终考核为优)、富有创新精神、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本系部年终教学目标管理评估获得优良的优秀教学秘书给给予奖励。
本条例由教务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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