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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院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
2013-02-24 08:30  
各教学系:
依据《南湖学院“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 2013]36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进行2013年院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此次申报和结题工作严格按照《南湖学院“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学生科研项目应由3—5人组成的项目组进行申报,并要有相关指导教师进行指导(为确保指导质量,每个指导教师限指导申报2项)。项目主持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南湖学院院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附件1 ),申报表必须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往年已立项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能再次以主持人身份申报课题。
3. 项目选题可由学生自行确定,也可来自教师的科研课题。选题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为保证质量,各系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指导学生选题,认真负责地作好筛选初评工作,填交“汇总表”(附件3),统一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院的立项评审。学院不接收学生个人申报。
4. 对于获准立项的项目,各系应积极支持,为项目实施创造必要条件(如图书资料、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等),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以确保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
5. 对2012年已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2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项目研究成果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发表刊物的复印件和电子稿,并交验原件;若为研究报告,需提交打印稿和电子稿;若为开发软件,需提供安装光盘;若为电子制作、机械设计等,视具体情况提供实物或照片,如有单位或专家鉴定意见的也应一并提交。2012年度学生科研项目需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予以统一公布;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和报销结余经费。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写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经教务办同意,方可逾期办理。
6. 学院在2013年获准立项和结题项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各系要积极负责地组织好本次申报和结题工作。申报和结题材料各系汇总后于3月22日(星期五)前交教务办李老师(1号楼1209室,电话:8648845)。相关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各系汇总后(word文件,doc格式,文件名:系名称+计划项目名称)发送至:sbee01@163.com。所有附件电子版可在南湖学院教务办网页“下载专区”栏目“学生下载”模块下载。
附件:(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 南湖学院院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评审表。
附件2. 南湖学院院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 南湖学院院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结题汇总表。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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